一、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25
1.精炼石油产品制造251:全部(不含单纯物理分离、物理提纯、混合、分装的)。
2.生物质燃料加工254:生物质液体燃料生产。
二、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26
1.基础化学原料制造261;农药制造263;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264;合成材料制造265;专用化学产品制造266;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267(含液态氢生产项目):全部(不含研发中试、单纯物理分离、物理提纯、混合、分装的)。
2.肥料制造262:化学方法生产氮肥、磷肥、复混肥的。
3.日用化学产品制造268(其他日用化学产品制造2689除外):以油脂为原料的肥皂或皂粒制造(不含采用连续皂化工艺、油脂水解工艺的);香料制造。以上均不含单纯混合或分装的。
三、医药制造业27
1.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271;兽用药品制造275(含涉及药品复配或化学药品制剂制造的医用退热贴、涉及药品制造的诊断试剂盒生产项目):全部(不含研发中试,不含单纯药品复配、分装)。
2.中药饮片加工273;中成药生产274:有提炼工艺的(不含仅醇提、水提的)。
四、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
1.橡胶制品业291:轮胎制造;再生橡胶制造(不含常压连续脱硫工艺)。
2.塑料制品业292:以再生塑料为原料生产的。
五、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
1.水泥、石灰和石膏制造301:水泥制造(不含水泥粉磨站)。
2.玻璃制造304;玻璃制品制造305:平板玻璃制造。
3.耐火材料制品制造308;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309:石棉制品;含焙烧的石墨、碳素制品。
六、汽车制造业36
1.汽车整车制造361:全部(不含仅组装的)。
2.汽车用发动机制造362:全部(不含仅组装的)。
七、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37
铁路运输设备制造371:机车、车辆、高铁车组制造;发动机生产。
八、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38
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382:太阳能电池片生产。
九、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39
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398:半导体材料制造;电子化工材料制造。
十、研究和试验发展
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基地:P3、P4生物安全实验室;转基因实验室。
十一、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1.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含水泥产能不增加的水泥窑协同处置改造项目):危险废物利用及处置(不含产生单位内部回收再利用的,不含单纯收集、贮存的,不含现有厂区红线范围内的改建项目)。
2.医疗废物处置、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不含单纯收集、贮存的,不含现有厂区红线范围内的改建项目)。
十二、社会事业与服务业
公园(含动物园、主题公园,不含城市公园、植物园、村庄公园):特大型、大型主题公园。
十三、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
1.新建、增建铁路:新建、增建铁路(30公里及以下铁路联络线和30公里及以下铁路专用线除外);涉及环境敏感区的项目。
2.铁路枢纽:涉及环境敏感区的新建枢纽。
3.城市轨道交通(含城市轨道交通枢纽;不新增占地的停车场、车站改建除外):全部(不含仅车站建设项目,不含仅停车场、车辆段、定修段等附属配套设施项目)。
4.机场:新建;迁建;增加航空业务量的飞行区扩建。
十四、核与辐射
1.电磁辐射:22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输变电工程;广播电台、差转台;电视塔台;卫星地球上行站;雷达。
2.放射性: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核技术利用项目退役。
十五、涉及重点重金属排放的工业项目
包括重有色金属矿(含伴生矿)采选业(铜、铅锌、镍钴、锡、锑和汞矿采选业等)、重有色金属冶炼业(铜、铅锌、镍钴、锡、锑和汞冶炼等)、铅蓄电池制造业、皮革及其制品业(皮革鞣制加工等)、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电石法聚氯乙烯行业、铬盐行业等)、电镀行业。
重点重金属污染物包括铅、汞、镉、铬和类金属砷。
十六、机密工程项目及机密备案项目
十七、建设地点跨两个或两个以上区的建设项目,不含以下类型建设项目
专业实验室、研发或试验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