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11-20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682号)以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评【2017】4号)中第十一条第二款“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现将火神庙商业中心项目(锅炉房)调试信息进行公开。
火神庙商业中心项目于2008年4月14日取得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关于火神庙商业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京环审[2008]339号),锅炉房为其配套供暖工程。锅炉房于2011年9月开工建设,2020年9月30日项目及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全部竣工,并于2020年11月10日调试完成。
建设单位: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