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2-02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良乡镇小营农民再就业基地新建标准厂房及配套附属用房建设项目新建锅炉房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良乡镇小营农民再就业基地新建标准厂房及配套附属用房建设项目新建锅炉房项目(第一阶段)
建设单位: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小营村经济合作社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至公示结束,共计20个工作日
联系人: 孟工
联系电话:010-69352127
了解且索取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表的方式如下:
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临河里路2号银鹰Plus商务园G区101
联系电话:010-80854191
联系邮箱:info@xnxhjz.com
附:1.验收监测报告表-良乡镇小营村农民再就业基地新建标准厂房及配套附属用房建设项目新建锅炉房项目(第一阶段)
2.专家意见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提取码: afq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