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厂通路(春明路-市界)道路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厂通路(春明路-市界)道路工程
建设单位:北京市交通委员会通州公路分局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至公示结束,共计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李科长
联系电话:010-60526469
附:1 验收调查报告-厂通路(春明路-市界)道路工程
2 专家验收意见
3 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提取码: q2r2
发布日期:202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