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实验动物养殖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工业厂房及附属设施-联东U谷•环科2号建设项目(二期项目)
建设单位:北京华兴金谷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至公示结束,共计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初工
联系电话:18519850645
附件:验收监测报告工业厂房及附属设施-联东U谷.环科2号(二期项目)-全本公开.pdf
公示已结束